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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

办理广东建筑资质,技术负责人和企业业绩要求有调整!

时间:2020-09-02

      近日,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了《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筑企业等资质管理“放管服”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》,对于企业以及技术负责人的工程业绩审查有新标准。那么,若想办理广东建筑资质,企业以及其技术负责人的工程业绩需要注意哪些事项?接下来,资质助手将来和大家详细解说。

办理广东建筑资质

      从《通知》可以看出,为了倡导企业诚信办理广东建筑资质,建企必须要实事求是、严格把关,提供真实有效的申报材料。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的企业和技术负责人工程业绩,将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。除此以外,对于工程业绩也作出以下要求:
      1、建企申请施工总承包资质需要提交技术负责人在库业绩
     对于在库业绩是指技术负责人的工程业绩必须能在“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”或“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”中查询。若无法通过在线查询技术负责人工程业绩,市住建局将会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发函核实,若核实不属实的话,该工程业绩将不予认定,资质申报将会被驳回。
     2、进一步加强技术负责人业绩证明核查
     广东建企需要提交真实有效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证明文件,如必须包含审批部门与业绩证明出具单位联系。一旦发现业绩证明材料虚假或出具单位不配合核查,将不予认定业绩;
     3、加强企业业绩真实性核查
     广东建企在办理专包资质升级时,必须提供工程发票和工程合同扫描件,且工程发票金额须达到施工合同额的50%以上,才能作为企业工程业绩证明材料。
      总得来说,在办理广东建筑资质时,建企除了需要注意工程业绩是否超范围执业、技术负责人并具备资格或职称,甚至是未注册到建企外,还必须注意工程合法、发票的妥善保管,才能顺利办理资质。若大家还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,欢迎咨询资质助手!